(一)第一階段-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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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本計畫公告日起至104年7月3日前,報名需以里為單位,籌組綠色團隊,檢附低碳里改造相關資料(詳如附件二清單)以紙本及光碟方式提送(郵寄或親送)至所屬轄區區公所,未於期限內送件,概不受理。各轄區區公所將各里辦公室申請資料彙整成薦送名單清冊,經由區公所相關人員核章後,併同收受之報名相關資料,於7月17日函送低碳辦公室進行初審。前項各款文件資料,不論補助與否概不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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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第二階段-初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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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低專辦依據各區公所薦送資料及各里辦公室所繳交資料進行分數評分,依審查分數由高至低安排節能輔導團進行複審及現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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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審之審查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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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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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改造計畫申請文件檢查表 正本。(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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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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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改造計畫申請表 正本。(附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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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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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現況說明 正本。(附件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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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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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團隊名冊及低碳永續宣言書 正本(附件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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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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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碳作為檢核表 正本。(附件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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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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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碳推動成果及獲獎事項。(附件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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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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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改造計畫書 正本。(附件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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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第三階段-複審(現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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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初審審查分數委由節能輔導團進行複審及現勘,所需時間依據受輔導單位之規模大小,規劃約半日至1日訪查行程,擇優選出40個里進行施工作業並於104年8月28日公告獲選單位於臺南市咱ㄟ低碳城市網(http://tainan.carbon.net.tw/),複審評分標準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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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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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完整性(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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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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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能效益評估(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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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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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力(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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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審評分項目及權重如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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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第四階段-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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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選補助之申請單位,由節能輔導團於104年9月30日前完成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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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第五階段-驗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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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低專辦會同區公所及受改造之單位代表於104年10月15日前針對各里施工項目進行驗收,後續亦將針對各單位實際節能改善效益進行定期追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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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受輔導改善里需配合辦理低碳相關成果展示,並授權本府不限時間、地點、次數公開播送或推廣(包含網站傳播宣導推廣)之用。
三、本輔導計畫為鼓勵本市區公所參與低碳里競賽特擬敘獎辦法如表三,各區敘獎標準如表四。
四、本府得委請相關機關或民間團體協助辦理本計畫事項。
五、本計畫有未盡事宜者,本環保局得依實際執行隨時補充說明並公告。
六、本計畫聯絡窗口:
薛聖翰秘書,聯絡電話:06-2362002分機11
黃景義,聯絡電話:06-2362002分機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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