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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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自本計畫公告日起至104年7月3日前由里辦公室檢附相關資料以親送或郵寄至轄區區公所,區公所將各里辦公室申請資料彙整成薦送名單清冊(如附件一),經由區公所相關人員核章後,併同收受之報名相關資料,於7月17日函送低碳辦公室進行初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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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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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審:由低專辦依據各區公所薦送資料及各里辦公室所繳交資料進行分數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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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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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審:依初審審查分數委由節能輔導團進行複審及現勘,擇優選出40個里進行施工作業並於104年8月28日公告獲選單位於臺南市咱ㄟ低碳城市網(http://tainan.carbon.net.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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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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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獲選補助之申請單位,由節能輔導團於104年9月30日前完成施工並繳交成果報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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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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驗收:由低專辦會同受輔導之區公所及單位代表於104年10月15日前完成驗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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