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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日期
105-08-24
新聞標題
半數未申報溫室氣體排放量 本月底前應完成
新聞內容
104年度溫室氣體排放量應於本(8)月底前完成溫室氣體盤查及登錄作業,臺南市尚有半數業者未申報,臺南市政府環保局提醒業者把握時間,8月底前完成盤查及登錄作業,以免逾期受罰。 今年1月「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登錄管理辦法」公告實施,排放源應進行溫室氣體登錄作業。第一批公告排放源包含電力、鋼鐵、水泥、半導體、薄膜電晶體液晶顯示器等五個特定行業,及其他行業全廠(場)化石燃料燃燒之直接溫室氣體排放量達2.5萬公噸CO2e者,應於今年8月底前完成104年度全廠(場)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登錄作業。前述盤查資料須經取得環保署105年1月7日發布「溫室氣體認證機構及查驗機構管理辦法」許可證的8家查驗機構查證後,始得完成盤查登錄作業。 環保局表示,臺南市有33家工廠應依規定申報溫室氣體排放量,其中以半導體業、鋼鐵業佔半數最多,截至目前還有19家業者尚未申報,提醒業者把握時間上傳排放量清冊及報告書、查證聲明書等資料,完成盤查及登錄作業。排放源盤查資料需經環保署認可的查驗機構查證,環保局也將派員赴廠檢核排放源歷年登錄數據,確保登錄結果的正確性與代表性。若發現排放源登錄有誤可依法裁罰,請業者仔細申報。 依據「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規定,未於每年八月底完成前一年全廠溫室氣體盤查及登錄作業申報者,可處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鍰。對申報方式、盤查登錄制度及實際作業有疑問,可至環保署國家溫室氣體登錄平台(網址:http://ghgregistry.epa.gov.tw)查詢。或電洽環保局低碳辦公室06-2686751轉381/382或委辦立境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6-2362002轉14洽詢。 承辦單位:低碳城市專案辦公室 聯絡人:蔡佩芳 聯絡電話:06-2686751轉382